新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
2015年11月30日,新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路宏然,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光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宝顺、高云强、杨秀坤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玉印、区法院院长李占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效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毕汝卫、区质监工作负责人崔永虎,区法院副院长黄坤生,小赵庄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五个办事处的党委副书记和于若相、张河春、马洪建、胡延强等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主任会议关于同意戴树胜、王志杰两位同志辞职的议案和区人大主任会议关于刘建华、于靖两位同志任职的议案。决定免去戴树胜同志新华区政府区长的职务,免去王志杰同志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决定任命刘建华同志为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任命于靖同志为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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