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
2016年3月25日,新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路宏然,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光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宝顺、高云强、杨秀坤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李福芹同志、区法院院长李占杰同志、区检察院检察长于靖同志,小赵庄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五个办事处的党委副书记和陈连才、齐春生、谢正斌、毛艳华等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教文体局局长涂强同志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中小学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审议并通过了《沧州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占杰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靖提请的有关人员的任职议案。任命刘振华同志为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张静、祁伟、顾峥等3名同志为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肖桂民、刘宇等2名同志为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并颁发任命证书。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按照《河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新当选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靖和刘振华、张静、祁伟、顾峥、肖桂民、刘宇等7名同志进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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