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人大概况 | 工作动态 | 决议决定 | 监督之窗 | 人事任免 | 视察调研 | 议案督办 | 代表活动 | 代表风采 | 法律法规  
 
--工作动态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

切实保障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

 

 “如何强化人大代表对法律执行的监督作用?如何通过代表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有效地根治传销这一社会顽疾”?带着以上问题,2017年9月1日上午,新华区人大主任路宏然、副主任赵会芹率区人大代表20余人全程旁听了新华区法院一起因传销而导致非法拘禁案的审理。

 2017年2月传销人员邵某、刘某、姜某为达到使被害人周某加入传销组织的目的,在新华区新开路回民小区7号楼5单元302室传销窝点内,对周某轮流看守,并采取殴打等非法手段逼迫周某加入传销组织,因此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17年2月13日被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经新华区检察院批准,于2017年3月17日被新华分局逮捕。2017年4月27日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邵某、刘某、姜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9月1日新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经法庭审理,当事人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庭审结束后,法院领导及合议庭成员与旁听的全体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代表们反响热烈,对法庭的审判程序、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体现了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庭审中秩序井然,干练精准的言语展示了法检人员较强的业务素质、娴熟的庭审技巧和驾驭庭审的能力。

 人大主任路宏然在座谈会上指出,此次旁听的刑事案件“非法拘禁”是合时应时的,在当前打击非法传销的大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各位代表通过此次旁听不仅是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也是提高个人履职能力的必要。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法检人员业务素质高超、庭审秩序良好、完整的庭审程序,展示了新时期法检人员的精神风貌;二是继续加强业务素质培训,特别是年青的骨干更应担当,要勇于接受磨炼提升自我;三是合议庭成员分工应该更合理,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作用,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在庄严的庭审中,人民陪审员的着装要规范统一。最后路主任强调人大代表要增强法治思维,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也做好法治的宣传员,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杰感谢代表们对法院工作提出的诚恳建议,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完善法院各项工作,自觉置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社情民意;广泛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使全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发挥法律震慑作用,区人大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精心准备,重点邀请了小赵庄乡和办事处的部分城乡结合部村、社区的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将非法传销的危害性直接宣传到群众中去,依靠人大代表的影响力为全区社会稳定作出应尽的义务。

版权所有©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opyright©2012http://www.czsxhqrd.com
办公电话:0317-3029704 邮箱:czsxhqrd@163.com 邮编:061000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南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