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017年9月28日上午,新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路宏然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三个报告。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从本次会议开始有计划地开展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根据主任会议决定,本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建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效民的述职报告,经过审议测评,两人的述职报告称职票均超过80%,述职评议结果为称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李占杰提请的关于沈志学同志任职的议案,经委员表决,任命沈志学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光达,副主任高云强、赵会芹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杨秀坤、区法院院长李占杰、区检察院检察长于靖、小赵庄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王建华、五个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和周连钧、艾汉林、赵强等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