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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新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2017年11月30日上午,新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路宏然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新华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区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落实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四个报告。同时会上还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调整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调整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

 按照《沧州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员开展述职评议的办法》的规定,从十届五次常委会会议开始有计划地开展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根据主任会议决定,本次会议听取了区水务局局长刘书昭和区农业局局长吕国兵的述职报告,经过审议测评,两人的述职报告称职票均超过80%,述职评议结果为称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于靖提请的关于乔庆霞同志任职的议案,经委员表决,任命乔庆霞为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云强、赵会芹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金桥、区法院院长李占杰、区检察院检察长于靖、小赵庄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王建华、五个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和马振全、李淑玲、孙建等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各项程序进行完毕后,区人大主任路宏然同志以“牢记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为题,为近50名参会人员宣讲了十九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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