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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沧州市新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沧州市新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路宏然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沧州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个报告和决议草案。按照《沧州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员开展述职评议的办法(试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郝金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佟文华两位同志的述职报告,经过述职测评结果均为“称职”。会议最后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闫小兵同志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光达、高云强、赵会芹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金桥、区法院院长杨涛、区检察院检察长于靖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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