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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沧州市新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沧州市新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路宏然主持会议。

    按照《沧州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三项重点工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三个报告和赵福增同志的任职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六个报告,分别形成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议案,决定任命赵福增同志为新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这三项重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人大常委会主任路宏然就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联动监督讲了意见。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办理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落地生根;区人社、住建、商务、工信、卫计五个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配合做好测评评议工作;各代表小组要积极组织开展视察、调研,进行跟踪问效,促进工作整改和责任落实;区、乡(办)人大要按照《实施方案》依法依次推进联动监督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光达、高云强、赵会芹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金桥、区检察院检察长于靖、区监察委副主任张桂杰、区法院副院长李金华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和22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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