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新华区201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
决 议
(2014年1月3日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董洪国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新华区201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