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人大概况 | 工作动态 | 决议决定 | 监督之窗 | 人事任免 | 视察调研 | 议案督办 | 代表活动 | 代表风采 | 法律法规  
 
--决议决定  
沧州市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沧州市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建华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及2016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新华区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具有承前启后、夯实基础的重大意义。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抢抓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和京津冀一体化的战略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推动服务业转型发展、工业经济创新升级。要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法治思维,做强产业、做美城市、做实民生,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竞争力。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区委的领导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目标,为把我区建设成更具实力、更有魅力、更加幸福的现代化新城区而努力奋斗!

版权所有©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opyright©2012http://www.czsxhqrd.com
办公电话:0317-3029704 邮箱:czsxhqrd@163.com 邮编:061000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南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