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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会议  
新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会议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81年6月12日至14日在区政府原后楼会议室召开,本届人大代表115名,出席会议代表115名。会议主要内容:依法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长各1名,副主任、副区长各4名,人大常委会委员8名。李茂当选为人大主任;姜振环当选为区长;穆怀亮、石万瀛、郭敬修、许增顺当选人大副主任;刘绍东、杨鸿田、孙德明、沈建华当选副区长;冯玉英、左中凯、刘春英、李玉明、石风岭、吴学卫、吴育锦、贾荣旭任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84年6月15日至20日在沧州饭店召开,出席代表98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法检两长。石惠林当选人大常委会主任;穆怀亮、刘若山、李胜庭、石万瀛当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文广当选区长;刘绍东、沈建华、赵风生当选副区长;王西征当选区人民法院院长;马胜国当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87年5月5日至9日在区政府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0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名,委员8名,副区长3名,大会秘书长1名(刘若山)。大会选举孔令池为人大常委员会主任;李胜庭、王长森、石万瀛、李芳荣为副主任;张文戏为区长;李福良、刘国瑞、崔华军为副区长;周文海为区法院院长;马学兰为区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90年5月10日在沧州地区交通局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39名。其中党员代表88名;干部代表34名;工人代表38名;知识分子代表28名;少数民族代表38名。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区1989年财政决算、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及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

本届代表大会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的规定,先后召开3次会议。

    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于1991年3月5日至7日在地区交通局礼堂召开。时值实施国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第一年。会议出席代表12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埋头苦干,为促进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于1992年3月10日至13日在地区交通局礼堂召开。会前增选区人大代表2名,增选后,应出席会议代表由139名增加到14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区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新华区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通过和批准以上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93年2月16日至21日在新华区政府后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37名,分别由79个选举单位选出,其中区属单位代表80名,驻区单位代表57名,列席人员11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199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选举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沧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按照《组织法》规定,从本届开始,区人大每届任期五年。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于1994年3月在市交通局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37名,列席人员11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199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于1995年3月在市交通局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37名,列席人员11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199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9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于1996年3月在铁路工人俱乐部召开。出席代表137名,列席人员11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1995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9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于1997年3月在市交通局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37名,列席人员11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1996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97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1996年财政决算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98年2月16日至21日在沧炼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56名,列席人员20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7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新华区1998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报告》、《区1997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沧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届二次会议 于1999年3月9日至11日在沧炼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68名,列席20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1998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新华区1999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报告》、《新华区1998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彰了1998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

    六届三次会议 于2000年3月10日至12日在沧炼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54名,列席代表20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199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新华区200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报告》、《新华区1999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3名;表彰1999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

    六届四次会议 于2001年3月21日至23日在沧炼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57名,列席20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200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新华区200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报告》、《新华区2000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表彰了2000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

    六届五次会议 于2002年3月6日至8日在沧炼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55名,列席4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200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新华区200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报告》、《新华区2001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表彰了2001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2003年4月6日至9日在市交通局俱乐部(原地区交通局俱乐部)召开,本届代表15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0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2002年财政预决算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届二次会议 于2004年2月24日至26日在市建行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57名,列席人员6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200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新华区2003年财政预决算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七届三次会议 于2005年2月29日至21日在市建行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55名,列席人员6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200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新华区2004年财政预决算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补选了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彰了2004年度区人大优秀代表。

    七届四次会议 于2006年2月9日至11日在市建行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58名,列席人员6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2005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新华区2005年财政预决算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常务委员3名。

    七届五次会议 于2006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市建行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57名,列席人员6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区政府区长1名、人大副主任1名。柴宝良当选为区政府区长,官亚华当选为区人大副主任。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2007年7月13日至17日,在市迎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45名,列席人员6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6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07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2006年财政预决算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决议;选举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届二次会议 于2008年3月5日下午至6日上午在区委五楼召开,出席代表156名,列席人员63名。大会共有二项议程:区委书记、大会临时党委书记薛择邻同志讲话;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本次大会选举区人大常委会委员3名、选举出席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名。

    八届三次会议 于2008年5月29日下午至31日下午,在市迎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54名,列席人员6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2007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新华区2007年财政预决算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批准了2008年国民经济计划和2008年财政预算。

    八届四次会议 于2009年2月11日下午至13日上午召开,出席代表157名,列席人员60名。2月12日上午大会开幕式在市迎宾馆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区2008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新华区2008年财政预决算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批准了2009年国民经济计划和2009年财政预算。

    八届五次会议 于2010年1月12日下午至14日上午新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隆重召开。1月13日上午在市迎宾馆四楼会议室举行开幕式。出席代表152名,列席人员6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新华区2009年财政预决算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批准了2010年国民经济计划和2010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了王华涛、李伟杰两名同志为新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表彰了于桂锋、马永彬、王金明、王保军、王华新、王彦江、李亚军、李淑军、刘世庆、孙森义、苑双欣、杨会岐、陈亮、赵润平、胡景义、侯树行、张河春、唐奎利、董林、戴建辉等20名2009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

    八届六次会议  2011年1月11日下午至13日上午,新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隆重召开。出席本次会议代表152人,特邀和列席人员52人。1月12日上午在市迎宾馆举行开幕式,会议由区人大副主任赵润香同志主持。本次会议: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六个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作出相应决议。区长柴宝良同志代表区政府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主任娄益嵩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作《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杨耀清同志代表区人民法院作《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树彬同志代表区人民检察院作《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区201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1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书面)、《新华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新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及《纲要(草案)》说明(书面)。二是批准了区2011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区2011年财政预算和区“十二五”规划。三是选举了两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召凤、孙强。四是表彰了2010年优秀区人大代表22名:胡景义、李晖、董林、马永彬、苑双欣、李亚军、韩枫、于桂峰、高峰、崔增禄、刘怀成、于君泉、李淑军、刘清恒、孙森义、王金明、李涛、王兴来、刘问静、张河春、赵润平、陈亮。

 

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12年1月10日下午至13日上午,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迎宾馆隆重召开。大会应出席代表163人,特邀人员13人,列席人员 53人。1月11日上午在市迎宾馆四楼会议室举行大会开幕式,由徐光达同志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区长戴树胜同志代表新华区人民政府所作的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党组书记路宏然同志代表新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代理院长李占杰同志代表新华区人民法院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志杰同志代表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政府提交的《新华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书面)、《新华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并作出六个决议。

  大会选举路宏然为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徐光达、马宝顺、高云强、赵学文为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张召凤、王树安、李厚峰、王桂新、刘强(回族)、马海兵、王亚英(女)、庞建华(女)、王文华(女)、曹向欣(女)、张法笠(女)、秦袆(女)、孟凡勇、肖玉洪、韩孝仓、刘世庆、马永强、曹振军等18人为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戴树胜为新华区人民政府区长,王玉印、高增广、李福芹(女)、陈瑞龙、刘秀芬(女)、董连喜为新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李占杰为新华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王志杰为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2013年3月22 日下午至3月24日上午,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召开。应出席大会代表164人,大会特邀人员  人,列席人员   人。3月23日上午在沧州市迎宾馆主楼四楼第四会议室举行大会开幕式,区人大副主任徐光达同志主持。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区201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新华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批准了2013年国民经济计划和2013年财政预算;补选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7名 (马永彬、王金明、白兰英、孙强、张洪星、张桂杰、高峰);选举了出席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名 (王大虎、韩杰、刘强、韩新民、张胜军、曹永堂、马永强、王文华、王成东、王志杰、王金甫、王振刚、邢运江、刘菊、孙铁岭、李占杰、李艳玲、杨建荣、杨洪榜、张玉仓、张法笠、陈连才、孟凡勇、赵长松、段立华、柴宝良、郭彬、鄂文娜、韩枫、韩孝仓、靳长征、路宏然、戴树胜)。

    第三次会议  2014年1月2日上午至1月3日下午,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召开。应出席大会代表163人,大会特邀和列席人员28人。1月2日下午大会开幕式在沧州市迎宾馆主楼四楼第四会议室隆重举行,区人大副主任徐光达同志主持。

  大会主席团由路宏然等34人组成,路宏然、柴宝良、戴树胜(回族)、刘淑惠(女)、井学祥、徐建伟、官亚华、徐光达、马宝顺(回族)、高云强、杨秀坤(女)为常务主席,徐光达兼任大会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由7人组成,徐光达任主任委员,王树安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有孙相礼、毕汝卫、李玉霞(女)、张英杰(回族)、张忠悦。预算委员会由7人组成,马宝顺任主任委员,王桂新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有马洪建(回族)、王亚英(女)、王华涛、刘世庆、涂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戴树胜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路宏然所作的《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占杰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杰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政府提交的《新华区201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书面)、《新华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了新华区2014年国民经济计划、新华区2014年财政预算;选举了一名人大副主任杨秀坤同志,表彰了2013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16名(王保军、丁润升、禇占海、冯会祥、马永彬、张英杰、杨树隆、郝明洲、邢荣清、梁俊英、张河春、刘阳、赵福增、程璐、于桂锋、苏登云)。

    第四次会议  2015年2月5日上午至2月6日下午,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召开。应出席大会代表163人,大会特邀人员17人,列席人员21人。2月5日下午大会开幕式在沧州市迎宾馆主楼四楼第四会议室隆重举行,区人大副主任徐光达同志主持。

  大会主席团由路宏然等34人组成,柴宝良、戴树胜(回族)、路宏然、刘淑惠(女)、井学祥、徐建伟、官亚华、徐光达、马宝顺(回族)、高云强、杨秀坤(女)为常务主席,徐光达兼任大会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由8人组成,徐光达任主任委员,陶洪霞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有马瑞东、孙相礼、毕汝卫、李玉霞(女)、张英杰(回族)、张忠悦。预算委员会由7人组成,马宝顺任主任委员,王桂新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有马洪建(回族)、王亚英(女)、王华涛、刘世庆、涂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戴树胜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路宏然所作的《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占杰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杰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政府提交的《新华区201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书面)、《新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了新华区2015年国民经济计划、新华区2015年财政预算;选举了杨秀坤同志为人大副主任,表彰了2014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16名(王金明、马永彬、马洪建、刘世庆、刘军、吴英彪、张建民、庞建华、程璐、郭红旺、郭拥军、贾福宾、韩桂裕、胡延强、秦袆、崔增禄)。

  第五次会议2016年1月19日上午至20日下午,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隆重召开。

  1月19日上午,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和党员大会在市迎宾馆举行。预备会议由区人大主任路宏然主持,会上介绍了本次人代会的意义和任务,通过了大会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党员大会由区委副书记井学祥主持,区委书记刘俊义作重要讲话。

  1月19日下午,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市迎宾馆开幕。市迎宾馆四楼会议厅内气氛隆重热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在主席台上方正中高高悬挂,十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分列两侧,整个会场雄伟庄严。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162人,部分区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大会特邀人员35人及全体区政协委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的开幕式。大会主席团由路宏然等33人组成,刘俊义、刘建华(回族)、路宏然、刘淑惠(女)、井学祥、徐建伟、官亚华、徐光达、马宝顺(回族)、高云强、杨秀坤(女)为常务主席,徐光达兼任大会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由8人组成,徐光达任主任委员,陶洪霞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有马瑞东、孙相礼、毕汝卫、李玉霞(女)、张英杰(回族)、张忠悦。预算委员会由8人组成,马宝顺任主任委员,王桂新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有马洪建(回族)、王亚英(女)、王华涛、刘世庆、涂强、张桂杰。

  区第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11名常务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区人大副主任徐光达主持大会。大会开幕式上,先后听取了代区长刘建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主任路宏然所作的《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李占杰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代检察长于靖所作的《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以书面形式提交了《新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新华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新华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开幕式后,代表们分六个代表团对六个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认真审议,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1月20日下午,新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大会执行主席刘俊义、刘建华、路宏然、刘淑惠、井学祥、徐建伟、官亚华、徐光达、马宝顺、高云强、杨秀坤在主席台前排就座。闭幕大会由区人大主任路宏然主持。会上,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经过法定选举程序,选举刘建华为新华区人民政府区长,于靖为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当场举行人民政府区长的宣誓仪式。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新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新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新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新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新华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和《关于新华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同时,会议对唐奎利、徐文强、李厚刚、白雷、郭拥军、邢荣清、王金明、高峰、赵云芳、杨静、谢正斌、李玉霞、刘昌艺、吴英彪、于若相等15名2015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关于规范工农路、千童北大道等马路市场管理的建议》(王建新、李玉霞、张建民、等15人)、《关于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郑文军、唐奎利、于君泉)、《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韩红、胡延强、韩同梅)、《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的建议》(苏登云、吴静)、《关于建设科技型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建议》(孙相礼)、《关于拟建沧州市医药物流园的建议》(白 雷、董洪国、周连钧等10人)、《关于加强农村和基层社区文化建设的建议》(王秀行)、《关于发挥区位优势,整合民营经济资源优势的建议》(闫少飞)、《关于扩大雨水储集和废水利用的建议 》(刘昌艺)、《关于落实两委班子换届离任审计的建议》(王成东)等10条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区政府办公室、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城管局、环卫局等6个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分别进行了表彰。

  区委书记刘俊义在大会闭幕式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科学把握发展大势,抓牢发展第一要务,满怀豪情开启新征程。要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扎实苦干,以昂扬的斗志实现新目标。要始终牢记使命,不断强化为民意识,万众一心奏响新乐章。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实力、魅力、幸福新华的道路上创新跨越,带领全区人民共同谱写“十三五”发展的壮丽篇章!

  区人大主任路宏然最后强调,全体代表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做好2016年的工作,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的主体作用,当好大会精神的“宣传员”,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当好“一府两院”的“监督员”。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鼓足勇气、增长志气、振奋士气、塑新华形象,树新华尊严,为把新华区建设成为更具实力,更有魅力,更加幸福的现代化新城区而不懈奋斗!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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