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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之窗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审议意见

 

 

 

 

沧新人常字[2015]11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新华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9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规范资产增量、激活资产存量、监管资产流量、优化资产总量为目标,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为方向,使资产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精细化发展的路子。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区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监管不到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脱节。

    会议建议,一是要加强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建议成立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强化对全区国有资产运营的决策和管理,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和运营提供组织保证。二是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三是要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调剂划拨制度,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三个月以内(即11月26日前)将落实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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